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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位教职工:

 

按照资产管理处下发“关于对入住公租房和教师公寓的教职工收取押金的通知,结合当前疫情防控措施,进一步减少人员流动,同时方便广大教职工缴纳押金, 请广大教职工通过转账、网银方式将押金汇入以下账户,账户信息如下:

 

户名:喀什大学

 

账号:3012341009026400610

 

开户银行: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行

 

行号:102894000309

 

转账汇款时务必在摘要栏写清以下内容“***公租房押金”,以便核对。

 

我处确认收到该笔款项后,以银行电子回单(纸质版)的形式作为收款收据,并把盖章后的收款收据统一交至资产管理处房产科买文君处,由交款人所在部门派专人前往领取。请广大教职工妥善保管回单,退押金时需提供该回单。

 

银行网银业务联系人:泰来提 13999091030

 

此通知长期有效

 

计财处

 

2020414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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